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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个AI虚拟法官助力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的典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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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智慧诉讼服务中心启动,全国首个AI虚拟法官发布。这一借助语音智能合成和形象智能合成技术打造的AI法官能引导当事人流畅地使用网络诉讼平台,实现全程在线操作的自主化。这是人工智能在我国司法领域应用的一个典范。

目前,人工智能在我国法院系统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智能辅助文书处理、智能转换庭审笔录、智能辅助案件审理、智能辅助司法服务四个方面。例如,智慧法院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北京法院系统,安装了能实现文书自动生成、语音转换、类案搜索和提示等功能的“睿法官”系统。具体包括:裁判文书的撰写可以通过语音直接录入,庭审中当事人的发言可以自动转化为庭审笔录,撰写文书时可以方便地进行类案搜索,审判系统可以自动生成裁判文书模版,等等,极大地缓解了一线办案人员的事务性工作压力,有利于裁判尺度的统一,减少了部分简单、重复的工作。在智能辅助司法服务方面,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发的AI虚拟导诉法官可以实现24小时在线服务,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在线调解、开庭,电子送达技术都反映了司法服务的智能化水平,节省了司法的人力资源,也方便了诉讼参与人。

分析

我国正处在诉讼呈急剧增长的时期。2018年,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、执结案件2516.8万件,同比上升10.6%,而全国员额法官人数为12余万,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超过200件。大量基层法官处于高负荷状态。传统上,法官除了要开庭裁判案件外,还要承担诉讼指导、判后答疑、普法宣传、调查研究等大量事务性工作。因此,作为可以有效减少司法人员事务性工作的人工智能技术,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显得非常必要。

此外, AI所提供的 “7x24小时”在线司法服务,不仅节省了司法人力资源,更是扩大了司法服务的覆盖范围,让更多的人可以快速、轻松的诉诸司法,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法律帮助,让人人享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和权力。在提升司法质效,促进司法公正、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,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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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诸司法、政务服务、有效、负责和包容的机构(SDG16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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